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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1-09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19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宜宾丘陵至长宁开佛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19-2026115日。

电话:0831-2327327

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宜宾丘陵至长宁开佛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三江新区、长宁县境内

四川能投长宁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省瑜仁嘉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投资2881万元,环保投资58.5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丘陵220千伏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

本期完善110千伏线路间隔1回。丘陵-开佛两端配置智能站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各1套;保护通道均采用光纤专用纤芯。丘陵站已配置光纤差动保护测控装置1套,本期利旧。

本期仅涉及二次完善工程,不涉及土建工程。

2、开佛110千伏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

本期在开佛110千伏变电站完善1110千伏间隔接入220千伏丘陵变电站系统使用。在110kV开佛站新配置1套智能站光纤差动保护装置,与220kV丘陵站光差保护装置一一对应。保护通道均采用光纤专用纤芯。

本期仅涉及二次完善工程,不涉及土建工程。

3丘陵至开佛110千伏线路工程

输电线路起于丘陵220千伏变电站,采用电缆出线至西丘路南侧,电缆引上采用架空向东南走线,止于110千伏开佛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6.2km,其中新建电缆线路长约0.35km(其中新建电缆沟0.05km,利用丘陵220kV变电站电缆沟0.3km),新建架空线路长约15.85km;导线采用2×JL3/G1-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电缆采用YJLW03-Z64/110/1×120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有纵向水结构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扬尘开挖土石方和材料在堆放过程中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起风造成扬尘污染施工作业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该洒水防止扬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

(二)废水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房既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施工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进行,加强施工期管理等,确保噪声不扰民。

(四)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集中转运;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弃方就近站内平衡,不外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随意破坏环境,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减少弃土弃渣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固废。

(四)噪声

采用本报告的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电磁环境

运行期需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宣传;设置各种警告、防护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