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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4621652
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30号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644300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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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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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4000吨竹笋深加工建设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竹食品园区 |
四川百年传奇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禹旭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14298.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502.47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一条调味笋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自动给袋式真空包装机、双层网带巴氏杀菌机、冷却清洗机、翻转式风干机、永磁变频空压机、反渗透水处理设备等。年加工即食竹笋4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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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道路硬化,洒水作业,加强工地管理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废气经9m排气筒直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管道排放;在污水处理设施周围建设足够宽的绿化隔离带,加强通风,植物吸附。 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生产废水依托园区内已建设施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长宁县双河镇竹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长宁县双河镇竹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残次品笋外售至农户喂猪;栅渣和污泥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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