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2025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5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2108114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宾粤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动力电池载具生产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宜宾粤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四川永麟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产业大道钢猫科技园区4#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5753.68m2。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激光切板机、激光切管机、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新建一条汽车动力电池载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产96000台汽车动力电池载具的产能。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下抽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焊机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加强车间清扫、通风等措施,打磨工艺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四是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料(质量比低于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网水废气、油墨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间接冷却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气瓶、废网版集中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处置:废包装桶(废油墨桶、废洗网水桶)、废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