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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6157 成文日期: 2022-03-17
文号: 宜环发〔2022〕4号 发布机构: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继续有效
文字版: 下载 图片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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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两海”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宜宾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2317

宜宾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生态环境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宜宾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善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考评科学的工作体系。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依法治污水平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引导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深入持久开展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以及分布于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各编的近30余个绿色条款内容开展学习。(四)重点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学习宣传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建设项目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提升用法治手段促进全市生态文明的水平。围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战略部署,大力宣传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平安宜宾建设新需要,大力宣传信访维稳、禁毒防艾、防范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育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退役军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等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与生态环境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

结合开展6·5”世界环境日、污染防治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等活动,深入宣传《宜宾市南广河流域保护条例》《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宜宾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地见效。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强化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相关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加强对妇女、老年人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宣传岗位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坚持从遵守交通规则、垃圾分类处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方面抓起,着力培养公民规则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1.法律进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坚持党委会、局务会学法,适时组织领导干部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全员法治培训,把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学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各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园区管委会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系统全覆盖。

2.法律进学校。通过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创作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产品、实施生态环境法治课程教学、组织自然研学等形式,将生态环境法治融入教学育人全过程,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和保护环境的习惯。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不同学龄、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等实际,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生态环境法治进高校”等活动。

3.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充分利用现有农民夜校、文化室、农家书屋等教育基地,丰富充实生态环境法治主题教材、宣传资料等,做好农民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村委会、文化广场等场所,开展集中宣讲、绿色环保电影播放、生态环保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三下乡”“千乡万村”“送法下乡”等法治宣教活动。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在普法内容中着重加入生态环境法治内容。

4.法律进企业、进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依法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的规约、章程,深化行风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工作负责人的生态环境法治培训,推动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融入企业经营全流程各环节。

(二)积极推进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大力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依规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推动普法提质增效

(一)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

推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与上位法衔接统一。积极推动和参与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区域协同立法,在同步制定修改、计划安排衔接、联合调研论证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专业支撑作用。

(二)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

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指引,将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加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普法宣传,完善与公、检、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三)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顾问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作用,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探索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文化基地创建

加强辖区内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形象塑造,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依托生态环境法治示范园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环保科普基地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切实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二)强化全媒体法治传播

用好用足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自留地”,在“快速、权威、原创”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夯实和巩固公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最新动态“第一平台”。积极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生态环境法治传播体系,推动构建互联互通、多方共享、联动发力、全媒推送的大普法矩阵。

(三)加强法治文化产品供给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优秀法治微视频和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创编生态环境法治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在“6·5”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安全教育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规模大、规格高、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

(四)深化法治文化传播交流

加强川渝生态环境法治文化传播交流,积极探索推动两地法治文化交流互访、合作共享。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推进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全面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建立由法宣科牵头,各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具体普法的责任分工机制。

(二)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将依法行政、普法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作为干部考核、晋升和任用的重要条件,对普法实施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终期验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普法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适时开展普法表彰工作。

(三)压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标准、措施和责任。强化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培育力度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倾力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队,切实提高普法讲师团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落实保障经费

根据当地实际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建立普法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增加。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普法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五)加强评估检查

切实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积极推荐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支持各级人大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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