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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七批)
截至11月23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各责任单位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8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叙州区3件;珙县1件;高县1件;江安县1件;长宁县1件;市本级1件。(详情见附件)
截至11月23日,移交我市的前二十七批信访举报件140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40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叙州区43件;翠屏区16件;长宁县6件;屏山县6件;三江新区15件;筠连县4件;兴文县4件;珙县8件;江安县7件;高县5件;南溪区4件;高新区1件;市本级21件。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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